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