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