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