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