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