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