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