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