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