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