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