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