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 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