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