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