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