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