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