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