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