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