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