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 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 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 。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 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