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