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 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