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