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