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 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