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 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