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 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