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