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