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