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 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 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 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