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