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