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