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 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 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,车 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