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 卿言:“ 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